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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丰台区体育运动项目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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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06-06

关于《2018年丰台区体育运动项目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体育运动项目经营单位:

  为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北京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京安办发〔2018〕20号)及丰台区安委会《关于印发2018年丰台区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丰安办发〔2018〕9号)要求,区体育局制定了《2018年丰台区体育运动项目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各自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丰台区体育局 

2018年5月29日

(联系人:李志仁;联系电话:63819033)

 

 

 

 

 

 

 

 

 

2018年丰台区体育运动项目经营单位

“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为认真做好2018年全区体育运动项目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的组织工作,按照市、区安委会办公室总体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区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特制定2018年丰台区“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和重要指示精神,以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为主线,紧紧围绕“四化三体系双基”总任务和“强融合”的工作理念,不断创新宣传教育的方式方法,积极推进“融合宣教”和“分类宣教”向纵深发展,重点选树安全生产领域先进典型群体和典型人物,集中开展一系列接地气、促安全、有亮点、贴近一线职工和社会公众的安全生产宣教活动,进一步推动落实安全生产进企业、进校园、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工作,不断提高全民的安全意识与应急意识,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压减一般事故,为实现疏解非首都功能和保持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平稳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活动主题

生命至上  安全发展。

三、活动内容

(一)“安全生产主题周”活动

2018年丰台区“安全生产月”活动于6月1日至6月30日在全区开展,“安全生产月”划分为四个周,每周一个活动主题。

1、主题宣讲周(6月1日至9日)

各体育经营单位要积极配合区体育局和安监局,组织从业人员学习新《安全生产法》,同时对新颁布的《北京市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北京市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建设管理办法》、《北京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和《北京市体育运动项目单位安全生产规定》等法规标准进行广泛宣传,使本单位员工及公众及时了解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内容,促进各项标准规范的顺利实施。

2、用电安全警示教育周(6月10日至6月16日)

丰台区内各体育经营单位要积极配合区体育局和区安监局,开展好本单位用电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积极开展电工职业技能大赛、安全生产检查技能竞赛等活动;要组织从业人员学习《关于加强本市生产经营单位用电安全管理的意见》和新颁布的《高压电力用户安全用电规范》、《变配电室安全管理规范》等,通过播放用电安全宣传片、用电常识、悬挂横幅、标语等形式,普及用电安全知识,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用电意识,推动本单位用电安全形势的好转。

3、应急演练周(6月17日至23日)

在此期间,各体育经营单位要各单位要坚持贴近实战、注重实效原则,广泛深入组织开展应急演练,不断修改完善应急预案,增强人员的安全意识,提高自救互救、应急处置和防灾减灾能力。

4、警示教育周(6月24日至30日)

各体育经营单位要集中组织观看警示教育宣传片与展览,采取以案说法的方式剖析典型事故和灾害案例;有条件的单位可以组织参观安全体验中心、社区安全宣教基地,开展互动体验式安全教育。

(二)“安全生产专项”活动

今年我局结合我区体育项目经营单位实际情况,还自主组织开展了多项专项活动,分别是:

  1. 开展区游泳场所安全大检查活动

针对全区游泳场所即将进入高峰期的实际情况,区体育局拟于6月,开展区游泳场所安全大检查活动,通过检查进一步提高游泳场所的安全生产意识。要求各体育经营单位要继续完善安全生产例会制度,事故隐患排查制度,安全生产日常巡查制度,制定隐患集中排查治理计划,尤其是包含游泳场所、高层建筑、地下空间的体育经营单位,要对重要部位、重要场所、重要区域开展全方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1. 参加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

6月16日,参加全区举办以安全宣传咨询为核心,用电安全宣传、应急救援展览展示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针对体育运动项目经营单位的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大力宣传安全知识,切实提高全民的安全意识。

  1. 参加“2017安监之星·北京榜样”主题评选活动

1月至11月,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参加全区安全战线组织开展的“2017安监之星·北京榜样”主题活动,并参加全市“周安监之星”、“月安监之星”的评选,最终全市评选出10名“年安监之星”进行宣传、表彰,并推荐参加“北京榜样”的选树活动。

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讲、事故警示教育活动

以宣传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为主线和《职业病防治法》为主题,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讲活动,进一步推动各层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事故警示教育是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中最直观、最生动、最易使受训者了解和掌握知识的一种有效方式。结合体育经营单位身边发生的事故实例,深入体育项目部门、一线工作岗位,通过组织观看和讲解安全生产事故案例片等形式开展警示教育工作,引导员工结合自身经历谈体会、说感受、讲安全,培养员工良好的安全行为习惯,进一步增强广大职工的安全意识。

5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演练

督促全区体育经营单位自行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演练,以检验各自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用性,提高事故现场应急处置和自救互救的能力,减少次生事故的发生。加强岗前培训与岗中培训,要求专业人员数量达到国家规定要求。通过实战演练,检验应急救援装备的配备完好情况、应急预案的合理性、各岗位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特别是游泳、消防等应急预案演练和现场处置应急预案演练活动,有利于提高从业人员辨识企业危险有害因素,熟练掌握应对措施。演练过程中单位负责人应现场指挥,并将演练与加强从业人员的应急救援培训结合,增强广大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互救能力。

  1. 开展救生员技能大赛

开展丰台区内游泳场馆的救生员技能大赛。大赛共分为25米速游(男女组)、假人拖带救生(男子组)和潜水捞物(男子组)4个项目,旨在进一步加强丰台区游泳救生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并检验辖区游泳场馆救生员技能水平,促进全区各游泳场馆游泳救生员技术交流,为群众游泳健身提供安全保障。

  1. 开展“双百”工程活动

5月至11月,以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线,面向丰台区体育经营单位,规模以上的重点单位开展谈心对话和专家服务企业活动,旨在提高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积极性,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好转。

四、活动形式

2018年全区“安全生产月”活动在两个层面展开:

(一)全区性活动

针对全区游泳场所即将进入高峰期的实际情况,区体育局拟于6月上旬,开展丰台区游泳场所安全大检查活动,通过检查进一步提高游泳场所的安全生产意识。

(二)体育经营单位活动

各体育经营单位在积极参与区内“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基础上,要组织开展有本企业特色的活动或以下推荐活动。

1、安全生产承诺活动。各体育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部门负责人、班组长及员工根据岗位职责和任务分工,制定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目标,针对性地提出年度安全生产承诺。在“安全生产月”期间,开展集中的自查和互查活动,对于践诺不到位责任人和部门,明确整改时限和相应的处罚措施,有效推动承诺内容的落实。

2、事故警示教育活动。事故警示教育是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中最直观、最生动、最易使受训者了解和掌握知识的一种有效方式。结合体育经营单位身边发生的事故实例,深入体育项目部门、一线工作岗位,通过组织观看和讲解安全生产事故案例片等形式开展警示教育工作,引导员工结合自身经历谈体会、说感受、讲安全,培养员工良好的安全行为习惯,进一步增强广大职工的安全意识。

3、应急演练活动。通过实战演练,检验应急救援装备的配备完好情况、应急预案的合理性、各岗位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特别是游泳、消防等应急预案演练和现场处置应急预案演练活动,有利于提高从业人员辨识企业危险有害因素,熟练掌握应对措施。演练过程中单位负责人应现场指挥,并将演练与加强从业人员的应急救援培训结合,增强广大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互救能力。

4、致信促安全活动。要更好的提升社会公众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参与度和关注度,活动采取体育经营单位负责人向员工家属致一封公开信的方式,向员工家属介绍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同时邀请员工家属向员工本人写一封信,督促注重安全,形成员工、家庭和企业的良性互动,用亲情的力量感化员工重视安全生产工作。

5、体验式安全生产培训活动。利用现有的安全体验式宣教场馆,组织体育经营单位员工,特别是一线从业人员到场馆开展实地体验活动。通过参加安全体验模拟项目,使员工对生产安全有更直观和更感性的认识,从而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

6、优秀宣讲员评选活动。组织体育经营单位内的安全主管及工作人员从教学内容、教学手段等方面评选出优秀宣讲员,并组织在单位内开展巡讲活动。一方面锻炼和提高安全主管及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向单位内其他工作人员及公众展示风采;另一方面结合宣传,反馈单位检查出的问题,提高单位自我管理能力,达到较好的宣传效果。

7、大家来“找茬”活动。由体育经营单位内员工跟踪一线班组,用手机对生产过程进行实时拍摄,拍摄的视频分享至微信平台,请所有员工来“找茬”,并对发现问题准确的员工给与奖励。通过这项活动,“晒”出身边的习惯性违章行为,增强员工遵守安全法律、法规及操作规程的自觉性。

8、安全文艺演出活动。体育经营单位围绕生产安全、消防安全等内容,自编自演一台形式多样的安全文艺节目,深入单位组织开展演出活动,通过寓教于乐的形式传播安全知识,提高单位一线员工的安全意识。

五 、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认真部署

各体育经营单位要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领导,主要领导至少要参加一次“安全生产月”活动,分管领导要亲自部署并积极参与“安全生产月”活动。要结合实际拟定活动方案,保障充足的活动经费,科学安排并认真组织开展各项活动,将“安全生产月”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策划,确保实效

各体育经营单位要加强对活动的策划,在保证活动开展数量的同时,在质量和实效上下功夫。要充分调动单位内部开展活动的积极性,在安全生产宣传工作相对薄弱的部门和区域开展活动,确保活动开展的质量和效果。

(三)加强监督,严格考核

各体育经营单位要加强对所属单位活动的监督和考核,真正发挥“安全生产月”活动奖励的作用。

(四)认真总结,及时报送

各体育经营单位要认真做好“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文字、影音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并及时报送活动信息。请各单位于2018年7月25日前报送本单位“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的基本情况和特色总结(500字以内)以及“安全生产月”活动照片4张到产业科邮箱(fttyjcy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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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5月29日